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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想当皇帝的领主》正文 第100章 决战2

    托尔愤恨的看着杀入阵地的阿斯兰,战局已成如今局势,就算这一仗最终获得胜利,如此巨大的损失,绝对会让那些领主心疼得杀他泄愤。

    不管胜负,托尔都难逃一死。

    既然别人已经打算要了他的命了,他更加不可能让别人好过。

    特别是始作俑者的阿斯兰。

    挥挥手,联军仅有的十字弩百人队在精锐步兵的掩护下,迅速向阿斯兰战场靠近。

    “放!”

    在距离不到百米时,托尔果断下达攻击命令,不管友军还是敌军。

    这一波箭雨,完全就是无差别攻击。

    正在围杀阿斯兰的联军士兵到了一地,阿斯兰的头盔也被一根箭矢划过,抬头看去,托尔的十字弩已经装填完毕,准备射击了。

    “靠!你还是是不是骑士了。”阿斯兰怒骂一声,从战马上跳下,一个懒驴打滚避开箭雨的攻击。

    鲍斯身上的盔甲插着好几只箭矢,只不过他全然不惧,迅速冲到阿斯兰面前,用身体护住他。

    鲍斯表面的骑士盔甲下,还穿着一身棉甲。

    棉甲是古代用棉织品制作的战衣,用以护身。在战场上火器出现后,传统的重型铠甲变得不堪一击,于是元代开始,出现了以外为布料,内里在要害装有铁片的布面甲,即棉甲的前身。

    梅洛镇出产的棉甲是用一种名为蜜蜡藤的纤维制成,这种纤维韧性极强,再加上特别配置的药水,其防御力更加恐怖。

    阿斯兰曾经测试过,不比前世的轻型防弹衣差多少。

    将这种纤维盛于夹袄内,粗线缝紧,入水浸透,取出铺地,用脚踏实,以不膨胀为度。再将其晒干。

    骑士穿上这种棉甲,冬天除了可以防寒外,还可以缓冲撞击对身体造成的伤害。

    阿斯兰看着鲍斯高大的身影,左手对着边上尸体的长矛一抓,长矛猛地抖动起来。

    猛地用力一甩,长矛在空中一个翻转,如同离弦之箭一般射向托尔的弓弩手。

    长矛直接射穿三四名弓弩手才停下,阿斯兰没有使用火球术这种范围攻击,因为魔力太少,而且需要吟唱时间。

    像法师之手这种瞬发魔法,才最适合战场。

    一百米的距离看似很远,对于魔法师而言却很近,连续丢出几根长矛,杀了十几个弓弩手后,托尔的百人队弩兵顿时惊慌失措起来。

    “擒贼先擒王!”阿斯兰大吼一声。

    鲍斯直接抓起让一名联军士兵充当盾牌,向着托尔冲过去。

    阿斯兰紧随其后杀去。

    奥尔加看着阿斯兰使用法师之手在战场上大开杀戒,他终于明白为什么美狄亚侯爵那么喜欢使用法师之手了。

    如果美狄亚侯爵跟阿斯兰一样这样用法师之手,他现在的坟头草都两米高了。

    阿斯兰与鲍斯配合,一路强杀,直追托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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