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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怪异狂潮》正文 第一章 误入魔窟

    诸夏历4720年

    大虞

    滨海市

    晚间十一点半左右,栾昭带着满身疲惫回到家。

    他从冰箱中拿了罐冰镇啤酒,一屁股坐到破木椅子上。

    “穿越前穷得叮当响,穿越后还穷得叮当响,那我这不白穿越了?唉...”

    长叹一声,栾昭仰头灌了口啤酒,连带着把自己的惆怅也一起灌进肚里。

    不久前,他发了一场高烧,在昏迷中逐渐回忆起了自己前世的记忆,从而在性格上发生了些许转变。

    咕噜~咕噜~

    一口气喝光啤酒,栾昭闭上眼,心中呼唤:‘出来吧。’

    很快,眼前的黑暗中,有一柄虚幻权杖出现,且散发着光晕!

    权杖表面刻着诡异纹络,杖头形状是一只虚抓的手掌。

    自那天他从昏迷中醒来后,便发现只要自己闭上眼,就能召唤并看到这玩意儿。

    当时还有一缕信息传入意识,让他知道,在杀敌后可依靠权杖来攫取敌人的力量。

    身为骨灰级老书虫,栾昭哪能不知道这是什么?

    这不就是他的金手指嘛!

    当时可把他给高兴坏了,哪个总看小说的书虫,没期待过自己会有获得金手指的那一天呢?

    只不过等他冷静下来后,他才想清楚,身为法治社会中的底层百姓,杀人那是想都不要想的事,银镯子和花生米,那不是闹着玩的!

    因此,他就买来一些家禽尝试,虽荣获“家禽终结者”的称号,却始终没得到金手指的反馈。

    “等退役协议中的出国期限一到,就去找老狐狸试试吧。”睁开眼,栾昭无奈自语。

    没觉醒前世记忆时,他曾在帝国军队服役,刚退役之初满怀壮志想干出一番大事业,经历过社会的蹂躏后认清了现实。

    现在他是白天当保安,晚上跑外卖、当跑腿,一天到头赚不到几个银子。

    很明显,这不是他想要的生活!

    而现在有了金手指,他觉得自己可以换个活法儿,去国外投奔当雇佣兵的战友,玩最硬核的真人版吃鸡,想金手指那时候应该就能用了。

    嗡嗡~

    手机震动了两下。

    一个跑腿群内的信息提示,有雇主需要买东西。

    “奶茶?”

    见迟迟没人接单,栾昭眼前一亮,把单接了。

    “大半夜没人爱跑,跑腿费高很多,能多赚点。”

    栾昭笑着穿上跑腿马甲。

    ...

    ...

    午夜狂欢俱乐部

    “?~?~?~?~?~”

    刺眼的彩灯闪烁,震耳的电音喧嚣,脚下时不时传来震动感。

    这里人头攒动、光影交错!

    他们举着手臂、扭着腰胯,跟随音乐的节奏尽情蹦跳,挥洒自己旺盛的精力,是午夜中的狂欢者,自诩为时尚的表现,性感与颓废的代言人。

    “您好,这是您的奶茶。”

    夜场二楼,栾昭找到了雇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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